招标编号:HBSJ-202503TL-014011001、HBSJ-202503TL-014011002
本招标项目新建宜昌至常德铁路(湖北段)环保监测、环保监理及环水保验收技术服务;水保监测、监理(项目名称)已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列入/取得)《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宜昌至常德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24〕1830号)、《国铁集团 湖北省人民政府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宜昌至常德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5〕382 号)(具备招标条件的支持文件名称),项目业主为湖北汉十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投资和国内银行贷款(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资本金占70%,其中湖北省出资101.1亿(含征地拆迁费用17.6亿元),资本金以外使用国内银行贷款,招标人为武九铁路客运专线湖北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bv1946韦德。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新建宜昌至常德铁路(湖北段)环保监测、环保监理及环水保验收技术服务;水保监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宜昌市、荆州市。
建设规模:新建宜昌至常德铁路湖北段(以下简称:宜常铁路湖北段),线路自沪渝蓉高铁武宜段宜昌北站引出,近期利用沪渝蓉高铁宜涪段宜昌北站至长阳东站段,新建线路自长阳东站引出,折向东南跨越渔洋河,于宜都市西南7km张家冲村设宜都站,出站后跨越呼北高速后折向东南行进,跨越焦柳铁路、国道G351后,于松滋市西南侧新江口街道柘树垸村设松滋站,出站后跨越新河向南行进,跨越洈水后进入湖南境内。本次宜常铁路湖北段建设范围为:(1)DK49+795~DK137+200,正线长86.247km(DK69+041.8497=DK70+200,短链1158.1503);右线绕行段DYK49+786~DYK55+686.03,线路长5.917km。桥梁74座49.071km,隧道17座20.298km,桥隧占线路总长的80.22%。全线共新设车站2座,分别为宜都站、松滋站。(2)长阳东站配套工程:DK48+766.777~DK49+795段1.028km,DYK48+752.306~DYK49+786段1.034km站后及其它相关工程(线下及铺轨工程由宜涪项目代建实施)。
其他:主要技术标准:高速铁路。设计速度:350km/h。正线数目:双线。正线线间距:5.0m。最小平面曲线半径:一般地段7000m,困难地段5500m;引入枢纽地区采用与行车速度相适应的标准。最大坡度:一般20‰。到发线有效长度:650m。列车运行控制方式:CTCS-3。调度指挥方式:调度集中。最小行车间隔:3min。
2.2 招标范围
新建宜昌至常德铁路(湖北段)环境保护监理、监测、验收和水土保持监理、监测、验收技术服务。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2个标段,标段号:YCHBHSB-1标、YCHBHSB-2标。
服务期限:本项目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本项目内容并通过相关验收、行政主管部门核查止。
2.3 其他:
(1)YCHBHSB-1标具体招标范围:新建宜昌至常德铁路(湖北段)环境保护监理、监测及竣工环保验收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主要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项目环评报告书及其批复意见、水土保持方案书及其批复意见以及有关设计要求,承担本工程全线及受工程影响区域专项工程环境监理工作,针对各项措施和管理要求落实情况、实施效果等开展监理,定期提交监理报告;负责施工期环境监测,完成监测阶段性成果和总结性成果,定期提交环境监测报告;完成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报告和工程竣工时生态环境状况报告编制及报送。 完成本项目环水保静态验收、动态验收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编制项目静、动态验收报告,组织验收工作会议等);完成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编制项目验收报告,组织验收工作会议,负责验收公示及报备、公开工作等)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编制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组织验收工作会议、负责验收公示及报备等);完成本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及备案; 配合完成水土保持验收核查工作(如有);配合公司总体要求,例如申请环保、水保行业内奖项等工作。
(2)YCHBHSB-2标具体招标范围:新建宜昌至常德铁路(湖北段)水土保持监理及监测。主要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按照国家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理、监测有关工作要求和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其批复意见以及有关设计要求,对主体工程及其附属工程、临时工程(施工生产生活场地、施工便道、弃土(渣)场、梁场、铺架基地等)、监测点、生态恢复工程等进行施工期水土保持监测;监督落实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负责水土保持监理及其他水土保持综合管理服务;完成监理、监测阶段性成果和总结性成果,并编制过程中相关报告和相关总结报告,定期提交施工期水土保持监测报告、监理报告;对于现场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向招标人反馈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完成水土保持措施的质量评定工作,提出相应的水土保持工作建议。配合流域机构及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配合项目环水保静动态验收及报告编制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含水行政主管部门的验收核查,如有);配合公司总体要求,例如申请环保、水保行业内奖项等工作。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YCHBHSB-1标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资质、业绩、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业务能力。
(2)资质要求:须具有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CMA)证书,检测项目包括噪声、振动、水环境、大气环境等。
(3)业绩要求:近5年(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完成过铁路或类似项目的环境保护监测、环境保护监理、环境保护验收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业绩各至少一项。
(4)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有主持过铁路工程或类似项目环境保护监理或验收工作业绩,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提供不在其他项目任职承诺书(格式自拟);具备承担本项目工作的能力,无不良行为记录。
(5)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3年(2023年至2025年)财务审计报告,企业营业正常,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
(6)信誉要求:投标人近3年(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约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投标人在近3年(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未出现过因经营或审价质量问题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通报的情况;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铁路局失信行为“黑名单”,在公布期限内的不接受其投标;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近3年(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不曾有行贿犯罪记录;未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或不存在辖内失信的情形)。
3.1.2 YCHBHSB-2标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资质、业绩、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业务能力。
(2)资质要求: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
(3)业绩要求:近5年(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完成过铁路或类似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监理业绩各至少一项。
(4)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有主持过铁路工程或类似项目水保监理工作业绩,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提供不在其他项目任职承诺书(格式自拟);具备承担本项目工作的能力,无不良行为记录。
(5)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3年(2023年至2025年)财务审计报告,企业营业正常,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
(6)信誉要求:投标人近3年(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约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投标人在近3年(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未出现过因经营或审价质量问题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通报的情况;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铁路局失信行为“黑名单”,在公布期限内的不接受其投标;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近3年(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不曾有行贿犯罪记录;未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或不存在辖内失信的情形)。
3.2本项目 不属于 政府采购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
3.3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YCHBHSB-1标:联合体家数不超过3家,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牵头单位,其中联合体牵头单位至少负责环保监理及验收工作,牵头单位不负责的其他工作由联合体成员单位负责,且承担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的单位不得作为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的第三方机构。
(2)YCHBHSB-2标:联合体家数不超过2家,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牵头单位。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2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
3.5其他要求: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2023年1月17日水利部令第53号发布),承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的单位不得作为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的第三方机构。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8月09日至2026年08月14日24:00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01日09时3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 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标人:武九铁路客运专线湖北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bv1946韦德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文化大道399号联投大厦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
平安财富中心B座7~10楼
联系人:林先生(商务)、王先生(技术) 联系人:黄琮贵、鲍超明、苏恩华、徐沫、
王保东
电 话:027-51127759、027-51127854 电 话:15997140317、027-87816666
10.行政监督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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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08日
备注:“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省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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